
加拿大政府指特區政府剛於八月一日正式生效的《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的條文不清晰,並會令個別人士可能被限制離境而更新對香港的旅遊警示。保安局對有關失實陳述表示強烈不滿。
保安局指,修訂條例下有關賦權保安局局長就運輸工具提供乘客資料訂立規例的條文,旨在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際民用航空公約》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國際責任。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的要求,所有成員須推行「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並賦以法律效力。按照有關規定,航空公司須在航機起飛赴港前,向入境事務處提供所有乘客及機組人員的資料。這只會適用於入境的航班。現時,已有超過90個國家推行該系統,包括加拿大、歐盟成員國、美國及澳洲等。
保安局強調,香港居民的旅行和出入境自由受基本法第三十一條所保障。立法會早前已經詳細審視修訂條例的每項條文,其間政府已就有關系統及條文的背景和目的詳細解答提問。政府過去亦已多次向公眾清楚解釋,並曾去信外國駐港領事表明有關系統的目的是要求來港而非離港的航機提供乘客資料。
保安局指,加拿大政府漠視特區政府過去就「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的詳細解說,故意曲解有關條文的目的和背景,作出失實和誤導性的敍述,保安局表示強烈不滿,並呼籲加拿大政府修正其立場。
來源:香港橙新聞[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