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多次以各種方式無理插手中國內政,干涉香港事務,更是屢次揮舞制裁大棒,粗暴制裁中央和香港有關官員,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10日通過新的《反外國制裁法》,對此加以應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今日(8日)發表的網誌中表示,外國所謂「制裁」只是「單邊強制措施」,不但與國際法和聯合國的框架相違背,最重要的是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面對外國施加的單邊強制措施,中國有權採取反制措施。

鄭若驊表示,中國訂立《反外國制裁法》是為了反制國際法下所禁止的單邊強制措施。《反外國制裁法》的制訂不單合法、合理和公平,而且符合上述國際法委員會的《條款草案》就反制措施所列出的要求。她指出,採取反制措施完全屬於外交事務,依基本法第十八條將之列入附件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是最自然也最恰當的方法。有關決定當然最終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區政府後作出。
來源:香港文匯網[2021-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