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國旗國徽法維護國家尊嚴 唯一的原則是「尊重」

       特區政府本月13日在憲報刊登《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立法會今日(27日)審議《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立法目的是為保障國旗及國徽正確使用,維護國家尊嚴,唯一的原則就是尊重,相信市民很容易理解何謂「侮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中新社資料圖片)

       議員陸頌雄關注,法例能否規管「擦邊球」的行為。曾國衞表示,草案禁止將國旗及國徽的圖案,用作商業廣告或日常用品的外觀設計;若果有活動要使用國旗及國徽,事後必須妥善處置,不得隨意丟棄。

       此外,曾國衞強調,在網上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旗及國徽同屬違法,檢控時限會延長至2年,為警方提供足夠的調查時間。

       來源:香港文匯網[2021-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