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西方政府惡意詆毀警方行動 特區政府斥粗暴干預香港事務持雙重標準

特區政府指,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違法必究。資料圖片

    對於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就《立場新聞》的編輯及時任董事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拘捕,作出偏頗和失實的言論或報道,特區政府今日發出題為「特區政府繼續無畏無懼全力維護國家安全」聲明回應,指美西方政府惡意詆毀警方行動,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反映他們的雙重標準,強調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違法必究。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是非常嚴重的罪行,特區政府必定依法處理。警方針對《立場新聞》的執法行動,是嚴格依照法律和根據證據而採取的,必須指出言論和新聞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保障。香港國安法第四條亦訂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該等權利和自由。

    發言人說,言論和新聞自由並非絕對,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該等自由是可以為保障國家安全等原因而受到限制。特區政府重申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警方今次的行動是針對被捕人士的犯罪行為,與新聞和出版自由完全無關。對於美西方政府、傳媒和組織試圖扭曲事實,惡意詆毀依法進行的執法行動,是粗暴干預香港的事務,以及反映他們的雙重標準,特區政府深表遺憾。

    發言人強調,在過去一年,市民回復正常生活,國家安全風險減退,這些成效得來不易。特區政府會繼續防範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人或機構不論背景,違法必究。

    來源:香港橙新聞網[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