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竄訪台灣,受到中方嚴厲譴責和強力反制,香港傳媒亦有廣泛報道。對於台灣領導人的稱謂,不同傳媒卻有不同處理,特別在電子媒體,例如無綫一直只用「蔡英文」後面不加職稱;香港電台亦已全部用上「蔡英文」;有線新聞過去都以「總統」稱呼蔡英文,在8月2日報道時仍然稱「蔡英文總統」,但在8月3日卻已全部改稱「蔡英文」;至於NOW在報道時只稱「蔡英文」,但在網頁上卻繼續寫上「總統蔡英文」。
《論語》子路問:「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對於蔡英文的稱謂,當然不能只根據不同傳媒以至記者編輯的習慣去決定,而是必須根據香港的法律地位,根據有關規範來處理。既要嚴格按照「一個中國」原則以及「錢七條」行事,更要根據外交部《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處理,當中明確提到: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可稱為「台灣當局領導人(副領導人)」。這個守則香港傳媒也應跟從,又或是只稱其為「蔡英文」也可,但繼續使用「總統」,將台灣視為「國家」,這顯然已經逾越了政治和法律的界線,有關傳媒不可不察。
台灣問題是中國最複雜、最敏感的話題,對於涉及用語也必須審慎行文,不存在記者編輯可以根據自身的好惡以及政治立場,隨意使用不恰當的稱謂。對於涉台用語,中央一直有明確規定,2002年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和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頒佈《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規範涉台用語。2016年3月,修訂《關於正確使用涉台宣傳用語的意見》,明確提到嚴禁使用「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新華社發布的《新華社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第一批)》亦規定,「對台灣當局『政權』系統和其他機構的名稱,無法迴避時應加引號」,但「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原因其實很簡單,「總統」就是指國家元首,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如果以「總統」稱呼,等如承認以至認同「台灣獨立」。台灣官方和傳媒如何稱呼是他們的事,但香港卻不能盲目使用有關稱謂。在對台問題上,香港必須嚴格按照兩個原則辦事:一是「一個中國」原則;二是「錢七條」。「一個中國」原則不需解釋,就是只承認一個中國,既然是一個中國,台灣何來「總統」?
至於「錢七條」,是已故前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錢其琛在1995年發表有關《香港涉台問題基本原則與政策》,當中提出的七條原則,既明確港台關係是兩岸關係的特殊組成部分,港台的正常人流、商貿交往可繼續保持,同時亦作出了規範,凡涉國家主權、兩岸關係事務,全都由中央安排決定處理,或交由特區政府在中央政府指導下處理,例如第六條就提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之間以各種名義進行的官方接觸往來、商談、簽署協議和設立機構,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或經中央人民政府具體授權,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批准。」「一個中國」原則更是貫穿「錢七條」內容。這也是香港對台關係最重要的依據。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但卻沒有保障傳媒將台灣視為國家的自由,違反「一個中國」原則的自由。
香港傳媒近年對於涉台用語,明顯更加謹慎、更加小心,港台亦已全面禁用「總統」一詞,或以台灣地區領導人或干脆以名字稱呼,以免製造將台灣視作「國家」的觀感,這個做法符合香港的憲制地位,也不存在所謂干預新聞自由的問題。香港是中國的香港,在涉台用語上自然應嚴格按照中央的有關規範處理,不能另搞一套。一些媒體到這個時候還堅持以「總統」稱呼蔡英文,到底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倒是值得探究。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來源:香港橙新聞網[202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