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經社文權利委員會報告抹黑港國安法 特區政府批失實誤導

對於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委員會就香港特區根據《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所提交第四次報告於3月6日(日內瓦時間)發表的審議結論,香港特區政府當天深夜發表聲明,對委員會無視特區政府代表團早前所作的說明和澄清表示強烈反對。發言人批評委員會偏聽偏信部分不實信息和歪曲報道,罔顧事實,以偏概全,在有關所謂結論中一面倒妄議香港人權狀況,甚而將審議工作政治化。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委員會就不同範疇提出檢討香港國安法的建議,非但毫無事實根據,亦着實令人費解。「委員會全然漠視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已根據基本法在憲制層面獲得保障。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居民繼續享有各項權利與自由,包括審議結論中提到的組織職工會的權利和自由、學術自由、藝術自由,以及享有文化和科學等方面的權利。」

特區政府亦強烈反對委員會毫無理據地抹黑特區政府在2019年「黑暴」期間的執法行動。香港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同時,委員會完全忽略代表團在會議中清楚指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扭轉了早前的亂局和嚴重暴力行為,令香港恢復穩定,並增強了大眾對香港的信心,從而令香港回復正常運作,重回發展的正軌。

針對委員會有關司法程序的意見,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國安法第五條除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外,亦規定無罪推定原則、一事不再審原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所有獲任命的法官和司法人員會繼續緊守司法誓言,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嚴格根據法律原則,維持司法公義。

建立護國安機制 無礙獨立司法權

發言人強調,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不會損害獨立司法權,香港的司法制度亦繼續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處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時,一如其他案件,都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強調,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不會損害獨立司法權。圖為設在樓頂的宣傳國家安全的海報標語。 (資料圖片)

至於委員會有關廢除「國安處舉報熱線」的建議,發言人指出:「『國安處舉報熱線』於2020年11月開設,一直便利市民透過不同平台提供與國家安全相關的資料或舉報,「建議取消有關熱線實屬無理。」

工會數目增加 證無損工會權利

對委員會指稱職工會權利「倒退」的失實內容,發言人反駁,香港居民享有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和自由獲基本法第二十七條及本地法例的明確保障。2019年至2022年已登記職工會數目的顯著增幅,足以清楚證明香港的職工會權利絲毫無損,亦從不受動搖。

至於委員會指稱職工會成員被「任意拘捕」的妄語,發言人強調:「我們必須清楚區分受法例保障的合法職工會活動和與行使職工會權利無關的非法行為。香港的執法機關必須對任何非法行為作出適當行動,這些跟進行動不應被錯誤理解為冒犯職工會權利。」

對委員會就學術自由「被削弱」的不實內容,發言人強調,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亦是香港高等教育界的基石。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維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兩者的保障亦獲基本法第三十四及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這些保障明確及具體,其效力從未變更。

在人權保障方面,委員會建議香港按《巴黎原則》成立一個獨立的人權機構。就此,發言人表示,香港的人權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憲制保障,更在法治和司法獨立審判權之下得以加強。此架構為香港人權提供堅實保障。特區政府會確保現行的機制能繼續有效地保障在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並認為無需要另設額外的人權機構。

委員會要求香港特區於2028年3月提交根據《公約》的第五次報告,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屆時會就委員會今次審議結論的建議作詳細匯報。其間,特區政府會按委員會的要求在2025年3月提供所需資料。

來源:香港文匯網[2023-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