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歡迎收看】2020「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網上直播-「憲法與國家安全」(4 Dec 2020, 11am -12:30pm)
「國家憲法日」
背景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國家的重要標誌和象徵,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憲法》同時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根」和「源」。《憲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憲法》第六十二條亦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正是根據上述《憲法》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才得以成立。《憲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據和效力來源,為香港的「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政策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和憲制依據。
為增強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通過將12月4日訂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二零二零年「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請按此觀看直播
(2020年12月4日 11:00 a.m. 開始)
為加深社會各界對國家和香港的憲制基礎的認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在今年的「國家憲法日」舉辦座談會,並由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及勵進教育中心擔任支持機構。座談會以「憲法與國家安全」為主題,剖析國家安全的重要理念,探討《憲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與國家安全的關係,及其如何有效維護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活動詳情如下:
| 日期: | 2020年12月4日 | |
| 時間: | 上午11時至下午12時30分 | |
| 主題: | 憲法與國家安全 |
| 流程 |
| 奏唱國歌 |
|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GBM,GBS致辭 |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駱惠寧先生致辭 |
| 北京大學法學院陳端洪教授發表主題演講 |
對談環節 主持: 勵進教育中心理事會主席范徐麗泰女士,GBM,GBS,CBE,JP
嘉賓: 首任律政司司長、前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女士,GBM,JP |
來源:https://www.basiclaw.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