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小學生日花四小時使用電子產品 與家長使用時間長短成正比

        一項調查發現,小學生與家長使用電子產品時間的長短成正比。家長使用時間愈長,兒童使用時間亦愈長,兒童使用時間甚至較家長多一倍。調查亦發現,小學生在學習之外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遠高於衞生署建議。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於去年7至10月進行一項研究,以問卷訪問了773位小學生的父母、祖父母及監護人等,結果顯示孩子於學習用途以外,日均花4小時使用電視、手機及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而假日使用時間更大增至平均6小時,比家長多1至2小時,遠高於衞生署建議,即小學生每天不應花多於2小時使用電子產品作娛樂用途的指標。

      如果將小學生分為初小(小一至小三)及高小(小四至小六),則發現高小學生使用時間大幅拋離初小,假期更用超過全日三分一時間使用電子產品。其中,有逾八成小學生常用電子產品來「觀看網絡影片」,用來「打機」的則達六成。

       逾五成家長認為,子女每日使用電子產品時間過長,但研究發現孩子使用電子產品時間與家長成正比,按研究數據估算,家長每日使用時間是1小時的話,其孩子的使用時間便會倍增,達2小時4分鐘;約七成家長表示,給孩子使用電子產品是為了讓他們「可以放鬆」,48.4%說是「作為獎勵」,「因為兒童悶」的亦佔26.7%,「讓自己有私人空間」則有24.5%。

       逾半受訪家庭曾爆親子衝突

       逾八成家長表示,有監控孩子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亦會預先提醒孩子停止時間,但如果孩子仍然長時間使用,家長傾向使用較強硬的方法處理,逾五成會「沒收產品」、三成會「責罵孩子」,亦有約兩成會選擇「關Wi-Fi」,只有少數家長用溫和手段處理,「提醒」或「協商」。

      超過一半受訪家長表示,過去3個月曾經因為使用電子產品的問題而發生親子衝突,研究亦指出高小學生發生親子衝突的機會率比初小學生高。

       女青總主任(青年及社區服務)郭義聰認為,研究數據顯示家長自身使用電子產品的習慣和時間長度,對子女有密切影響,家長如不想孩子沉迷,自己亦應做好榜樣,減少使用電子產品娛樂,多花時間參與家庭活動,強化親子關係。家長亦應避免過早將電子產品給予幼童,應以圖書或益智玩具取代,預防電子奶咀現象。

       來源:香港橙新聞網[202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