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主席習近平強調,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社會穩定是國家強盛的前提。中共二十大報告指出,要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築牢國家安全體系,同樣也是香港特區的責任,2019年的修例風波讓香港社會深刻認識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每位市民都體會到國家安全與每個人的權益息息相關,「沒有國安就沒有家安」相信是市民們最大的感受。因此,香港特區政府開展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落實國家總體安全觀精神、維護香港社會以及香港市民的利益,推動「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舉措。然而,社會上仍然有部分人對23條立法有誤解以及擔心,在這裏,我想談談我對23條立法的感想。
一、23條立法非常必要,亦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
和平年代,全面發生「熱戰」的可能性不大,然而,以「顏色革命」為代表,以「街頭抗爭」形式顛覆政權的政變卻時刻在世界範圍內上演,從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蘇聯東歐國家的政局劇變,到2010年起中東地區發生的「阿拉伯之春」都是「顏色革命」的典型,而遭遇「顏色革命」的國家和地區,無論經濟和政治都遭受到了毀滅性的打擊,至今都一蹶不振。2019年的修例風波正是「港版顏色革命」,同樣對香港的政治、經濟、法治以及民生都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破壞,若不是中央及時出手,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其後果將不可想像。
今天,在國際安全形勢日益複雜、地緣政治風險持續升級的背景下,香港必然不能獨善其身,例如,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局長就表示中國情報網絡的「重建工作」取得進展。因此,23條立法是非常必要和緊迫的,香港特區政府必須採取措施防止一切破壞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特別是防止「顏色革命」的捲土重來。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在記者會上再次強調,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這在多項主要的法律中都有着充分的依據,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其中的「應」字就體現了香港特區的責任,但是在過去的26年因為種種原因,我們沒有能完成立法,從而導致了在面臨2019年修例風波的時候沒有有效的本地法律處理,因此我們必須要堵塞這個漏洞。同時,全國人大「528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中都有相關的條文明確香港特區應該盡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立法。
作為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我有幸參與了「528決定」以及香港國安法的制定,當時在討論中,中央非常尊重「一國兩制」的原則以及香港社會的客觀情況,所以香港國安法沒有完全涵蓋23條的內容,而留給特區自行立法。因此,本次特區政府展開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履行憲制及法律責任應有之義,我們要盡快補上維護國家安全的「短板」,為市民福祉提供最大保障。
二、23條強調保障人權,全世界不同國家都有相關法律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有嚴格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例如,美國在各領域制訂重要國安法律超過20部,涉及情報收集、反間諜、反恐、投資審查、通訊安全等各個方面,包括:《國家安全法》、《清晰法案》、《國家安全和情報審查局法》、《安全情報法》、《安全犯罪法》、《情報專員法》、《通信安全機構法》、《間諜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等。英國的《國家安全法案》,警方有權力扣留被捕人士較長時間,亦可施加條款、限制活動範圍等。英國執法機構若需更多時間調查涉及國安案件,可向法庭申請延長拘留疑犯最多14日。這些都說明,國家安全問題在任何國家都是底線問題,必須有完善的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予以保護。
對於有些人可能擔心23條的內容會否過於嚴苛或者會出現誤墮法網的問題。我認為是無需擔心的,特區政府一再強調,23條的立法必會重視國際公約下保障人權的規定,完全符合國際標準,市民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對廣大市民的日常生活、做生意等,不會有任何影響。23條只針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人,絕對不會影響大多數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三、完善國家安全體系有利經濟發展
三年疫情以及地區衝突的加劇,給國際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不穩定性,香港經濟在近年的發展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戰,社會上有小部分人認為,這是由於香港國安法實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所以認為現在並不是23條立法的好時機。
然而,事實勝於雄辯,自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以來,香港社會回到發展經濟、民生的正軌。據特區政府統計,在2021年6月底,香港銀行體系的總存款額超過15萬億港元,較國安法實施前(2020年6月底)增加近8%;香港擁有的外匯儲備亦增加10.5%,達至38000億港元,為港元貨幣基礎的1.8倍。這種種資料都表明,國安法為香港營商環境護航,我相信,沒有企業或者國家願意到社會不穩定的地區進行投資,正是因為有了穩定的社會環境,才會讓許多外國商會普遍對香港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因此,現在我們必須要盡早完成23條立法,為世界資本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同時,香港也才能輕裝上陣,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和民生,讓香港市民一起分享社會安定以及國家發展的紅利。
結語
回歸26年多來,「一國兩制」香港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自香港國安法和新選舉制度實施以來,香港邁入由治及興新階段,社會安定團結,營商環境更加優良,居民權利得到更好保障。我認為,國家安全是市民福祉和經濟發展的最有力保障,香港必須完善好整套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市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及自由,香港社會才能得到真正的發展!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秘書長
來源:大公報 [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