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放寛自港澳入境居民旅客免稅額 提高至12000元人民幣

中央今日宣布,提高自港澳進入內地的居民和旅客免稅額,由現時5千元(人民幣,下同)提高至1.2萬元,連同進境口岸免稅店購買商品額度3千元,合計上限1.5萬元。

 

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6月27日公告:

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18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元以內(含12000元)免稅放行。

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000元以內(含15000元)免稅放行。

自香港、澳門進入內地居民旅客,此前免稅額為5000元。

相關措施自2024年7月1日起,先行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

相關措施自2024年8月1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來源:橙新聞 [2024-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