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遺害一代港青該當何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召集人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平台發帖指,黎智英嚴重誤判國內外形勢,螳臂當車,以為有美西方國家嘴皮上的支持,就可以無法無天。他提到,在審訊過程中,黎智英先犯策略上的錯誤,然後在接受盤問時錯漏百出,將《蘋果日報》的煽動罪責推給下屬;辯稱「不干預編採」;又說「國安法生效前有發部分編採指令,生效後內容須免違法,但打擦邊球」,以及說「專欄僅列明事實或分析推測」。梁振英批評,黎智英是盲舂舂向前衝的旗手、大腦、掌櫃和喉舌,遺害一整代香港青少年,只此一點,該當何罪?

梁振英直言,《蘋果日報》是香港之恥,其刊登的不是新聞,而是用「腥羶色」和弄虛作假包裝反華反港立場的政治刊物。他直指,青少年學生被《蘋果日報》激進化;商業機構、影視藝人、政府官員被誹謗、被嚴重傷害;壹傳媒每年大量財政撥備,準備打誹謗官司,是公開的、鐵一般的事實,「這些誹謗官司是政治壓迫嗎?」

粉碎污衊香港檢控不公說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李慧琼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今次裁決對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維護法治有重大意義。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依法行使執法、檢控和審判權,這正是香港依法辦事的正常做法。案件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審訊過程粉碎一切污衊香港檢控不公正的說法。她又表示,現今國際形勢複雜,香港作為外向型城市,國家安全風險長期存在,必須時刻警惕。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強調,此次判決不僅是對黎智英個人罪行的依法懲治,更維護了香港的長遠利益。他表示,大家應該全力支持香港特區政府的相關工作,同時呼籲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繼續堅守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基本法的職責,捍衛「一國兩制」,使其行穩致遠,保障香港長治久安與市民的根本利益。

警惕危害國安行徑更地下化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原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審判過程中,有多位從犯證人作供,大量公開刊登過的刊物,和黎智英本人的公開言論及其與外國政客的活動及發言,證據確鑿。香港司法審判公平、公正、公開,法庭根據證據和法理判決,獨立而公正。

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姚志勝表示,香港社會樂見國安重犯得到嚴懲、正義得到伸張的同時,也要做到警鐘長鳴,要時刻警惕國安風險依然存在,內外反中亂港勢力不會驟然偃旗息鼓,不會就此善罷甘休,各種危害國安行徑將會更加隱蔽化、地下化。市民大眾要積極成為維護國安的參與者和貢獻者,見疑即報,共同守護香港來之不易的安寧局面。

全國政協常委、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榮譽主席吳良好表示,黎智英危害國安惡行罄竹難書,案件被視為「頭號國安案件」,法庭依法作出裁決,堅定履行維護國安的憲制責任,傳達危害國安者不論「後台」背景如何必遭嚴懲的明確信息,是對反中亂港分子的嚴正警告,是維護國家安全,是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

正義遲到但不缺席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李聖潑表示,審訊歷時156天,法庭在毫無疑點下將黎智英定罪,黑暴發生至今超過六年,正義雖然遲到,但從不缺席,黎智英禍港多時,罪有應得,除了要承擔應有的違法責任,他亦注定要被釘在歷史恥辱柱,告誡他人不要勾結外力、破壞香港。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冰芬表示,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等國安罪犯依法審判裁决,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捍衛法治權威的內在要求,也是保障香港繁榮發展的必要之舉,任何人無論身份背景如何,若然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頴表示,此次判決精準打擊了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黎智英構建的「金錢─媒體─政治─外力」亂港網絡,曾嚴重破壞香港社會秩序,而判決斬斷了亂港勢力核心鏈條,更明確了國安法的剛性約束,讓勾結外部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無處遁形,為維護國家安全築牢法治屏障。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徐莉表示,法院裁決彰顯香港司法制度的公正與獨立,標誌着香港維護國家安全邁出重要一步,法院通過詳盡分析證據,不僅揭露了真相,還向社會傳遞明確訊息:國家安全不容挑戰,無論其背景或藉口,違法者必將受到嚴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沈豪傑表示,從立法和政策角度看,案件顯示現行法律工具足以應對複雜的跨境政治操作、資訊戰和資金支援網絡,證明香港國安法在制度設計上具有相當的完備性。此案也暴露外部勢力與本地個體利用媒體、組織和網絡平台配合運作的多樣手法,提醒立法機關與執法部門要持續關注新型「軟對抗」和「變相勾結」模式。

 

來源:香港文匯報 [2025-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