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聰: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 全面改革選舉制度

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指出,要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必須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港」,對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經驗的高度提煉,是對「一國兩制」實踐規律的深刻揭示,為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保持香港長治久安指明瞭方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商總會會長王庭聰接受紫荊新媒體記者採訪時表示,香港回歸24年以來,「愛國者治港」原則未能得到有效落實,歸根到底,是反中亂港分子、「港獨」等激進分離勢力通過選舉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治理架構的現實風險。

有關香港選舉制度,王庭聰分享了三點看法。 首先,在選舉過程中,外部勢力的滲透嚴重,不斷進行挑戰國家主權。包括在選舉的過程中,就不斷提出一些否定國家對香港的主權、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公然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的觀點,公然或者隱晦提出各種分裂國家的主張和從事相關行為,提出港人不屬於中華民族的謬論,否定香港自古以來是中國固有領土的事實,或明或暗地策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動,利用各種內外媒體抹黑「一國兩制」和香港,乞求外部勢力插手香港事務,致力把香港問題「國際化」,要求西方國家制裁中國和香港,要求英國照顧其在香港受到中共迫害的「子民」等。原本應該宣導建設力量、討論發展計劃的選舉過程,變成了反對派的宣傳平台。

第二,在選舉後,區議會、立法會的議員又領取特區政府的高額薪酬和津貼,但不論在區議會、立法會抑或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反中亂港者都宣揚「反共反中」、分裂國家的主張和勾連外部勢力,完全是浪費公帑、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

第三,透過選舉企圖侵佔立法會的主導權。雖然迄今為止,反對派尚未能夠完全取得立法會的控制權,但由於他們在分區直選中長期以來享有一定的優勢,加上大部分以個人而非團體為投票者的功能團體的選民近年來日趨激進,因此不能完全排除非忠誠反對派日後得以通過立法會選舉而取得立法會主導權的可能。即便他們在議會中不佔大多數議席,他們仍然可以在議會內惡意否定行政長官的認受性和削弱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不斷煽惑和動員群眾與香港特區政府進行鬥爭、並在香港暴亂期間包庇和縱容暴徒。

王庭聰指出,必須防範非忠誠反對派人士成為候選人、勝出選舉和在履職後從事違反誓言的事。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從而把「愛國者治港」落到實處,有迫切的需要。

王庭聰認為,改革、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是要確保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的組成人員以及重要法定機構的負責人等,都必須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對此,王庭聰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加強選前資格審查

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必須是全面的,牽涉到選舉辦法、選舉活動和經費、候選人資格審查、議員和委員履職前的宣誓、議員和委員在履職後的監察、對外部勢力的監管等方面,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候選人的資格審查的問題,而這方面如果把關嚴密,而非忠誠反對派人士又根本不能「入閘」成為候選人,其他問題也就會相應迎刃而解。

(2)外國國籍、外國居留權者不得參選或投票

要保證「愛國者治港」,排除破壞,便要把持有外國國籍、外國居留權的人排除在選民之列、禁止他們出任候選人。嚴格執行國籍法與香港國安法的相關規定,是保證「愛國者治港」的基本門檻。

可以在參選人簽署確認書上,增加一項內容, 聲明本人沒有外國護照和 BNO。如果有,在參選之前要做好有關取消外國護照和BNO的手續。

(3)設監察選舉委員會

要堵塞漏洞,要完善香港選舉法例和公職人員管理規定,最主要的方向是,任何公職人員,包括特區管治團隊、行政會議成員、公務員、立法會議員、區議會議員、法院的法官,都必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並且不能參與或者支持任何外國損害中國和香港特區利益、安全的行動。

可考慮成立一個由行政長官領導、各界代表廣泛組成的監察香港安全和選舉事務委員會,如現職公職人員的言行違反愛國者原則,就可以剝奪其公職。而選舉的參選人,亦要經過監察選舉委員會的審查和面談,根據他們過往的表現和行為。

(4)取消香港區議會議員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名額

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委員會成員,應該是愛國愛港的人士。現時區議會在選舉委員會裡有100多個議席,差不多佔十分之一,然而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的,是政府諮詢的團體,負責當地的衛生這一類的服務,取消他們的議席不影響他們在區議會的工作。建議由全國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代替其在特首選舉委員會的名額。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