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草案加強選委會在立法會選舉職能 可確保「愛國者治港」

十三届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早開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草案)》的有關說明。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表示,王晨的說明正式啟動了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立法工作。

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批評,近年選舉產生的部分選舉委員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公然勾結外國政府,針對國家,癱瘓特區政府施政,聳人聽聞。他強調,如果不完善香港的選舉制度,香港將永無寧日。

他指出,選舉委員會制度是香港選舉制度的核心,因為選舉委員會負責提名和選出行政長官,而行政長官領導的特區政府則在香港執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擁有較大的權力。

他透露,今天提出的議案總體思路是對選舉委員會「重新構建和增加賦權」,除提名和選出行政長官外,還負責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貫徹選舉委員會的核心選舉職能。

梁振英相信由選舉委員會提名和選出行政長官,兼負責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和直接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除可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外,更可以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來源:橙新聞 [2021-03-05]